當今做父母的大都知道溺愛孩子有害,但卻分不清什么是溺愛,更不了解自己家里有沒有溺愛。
“溺”,詞典上解釋為“淹沒”的意思。人被水淹沒了叫“溺斃”,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泛濫起來,那也會“淹沒”孩子的,這就是溺愛,是一種失去理智,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。
以下10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實例:
1、特殊待遇
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,處處特殊照顧,如吃“獨食”,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;做“獨生”,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,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,送禮物……這樣的孩子容易自感特殊,習慣于高人一等,變得自私,沒有同情心,不會關心他人。

2、過分注意
一家人時刻關照他,陪伴他。過年過節,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,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,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,掌聲不斷。
這樣的孩子容易自認為自己是中心,在家中變成“小太陽”了。家里人都要圍著他轉,并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,注意力極其分散,“人來瘋”也特別嚴重,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。

3、輕易滿足
孩子要什么就給什么。有的父母還會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,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。這種孩子容易養成不珍惜物品、講究物質享受、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,并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。

4、生活懶散
家長允許孩子飲食起居、玩耍學習沒有規律,要怎樣就怎樣,睡懶覺,不吃飯,白天游游蕩蕩,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。這樣的孩子長大后容易缺乏上進心、好奇心,做人得過且過,做事心猿意馬,有始無終。

5、祈求央告
例如:家長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,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才把飯吃完。孩子的心理是,你越央求他,他越扭捏作態。
這樣孩子不但不能明辨是非,家長很難培養孩子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,而且家長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。

6、包辦替代
我曾問一些媽媽,要不要求孩子勞動,有的竟說:“我疼都來不及,還忍心讓孩子勞動?”也有的說:“叫‘小東西’做事更麻煩,還不如我幫他做了。”
所以,三四歲的孩子還要喂飯,還不會穿衣,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。孩子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,家長這樣包辦下去,必然失去一個勤勞、善良、富有同情心的能干、上進的孩子。

7、大驚小怪
本來“初生牛犢不怕虎”,孩子不怕水,不怕黑,不怕摔跤,不怕病痛。摔跤以后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。
但后來為什么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? 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,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,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,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。

8、剝奪獨立
為了絕對安全,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,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。更有甚者,有的孩子成了“小尾巴”,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,摟抱著睡,偎依著坐,馱在背上走;含在嘴里怕融化,吐出來怕飛走。
但這樣的孩子容易變得膽小無能,喪失自信,養成依賴心理,還往往成為“把門虎”,在家里橫行霸道,到外面膽小如鼠,造成嚴重性格缺陷。

9、害怕哭鬧
由于從小遷就孩子,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、睡地、不吃飯來要挾父母。
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,投降,依從,遷就,這樣孩子容易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、無情、任性和缺乏自制力的種子。

10、當面袒護
有時爸爸管孩子,媽媽護著:“不要太嚴了,他還小呢。”有的父母教孩子,奶奶會站出來說話:“你們不能要求太急,他大了自然會好;你們小的時候,還遠遠沒有他好呢!”
這樣的孩子往往是教不好的,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,而且時時有“保護傘”和“避難所”,其后果容易造成孩子性格的扭曲,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。
當然,以上的實例不是每個家庭全部都有的,但是一般家庭在各種溺愛中會占有幾種,或各種都有輕度表現也是值得警惕的。在這里,愿我們都能以科學的愛,來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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