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兒童節(又稱兒童節,International Children'sDay)定于每年的6月1日。國際兒童節的設立,和發生在二戰期間一次著名的屠殺——利迪策慘案有關。1942年6月12日,德國法西斯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16歲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嬰兒,并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。村里的房舍、建筑物均被燒毀,好端端的一個村莊就這樣被德國法西斯給毀了。

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,世界各地經濟蕭條,成千上萬的工人失業,過著饑寒交迫的生活。兒童的處境更糟,有的得了傳染病,一批批地死去;有的則被迫當童工,受盡折磨,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。為了悼念利迪策慘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,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,以及保障兒童權利,1949年11月,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,各國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、毒害兒童的罪行。
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、保健權和受教育權,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,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。當時的很多國家表示贊同,特別是社會主義國家。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,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國家。在歐美國家,兒童節的日期各不相同,而且往往很少舉行社會公眾性的慶祝活動,因此有人誤解為只有社會主義國家才將6月1日定為國際兒童節。
從1949年開始,中華人民共和國把每年6月1日確立為國際兒童節,學校一般會為此組織相關的集體活動。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規定“六一國際兒童節”為中國兒童的節日,并宣布廢除國民黨政府1931起實行的4月4日為兒童節的規定。中國第一個兒童節是1932年的4月4日。
1931年,“上海中華慈幼協會”發起建議,希望政府規定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。隨后,教育部制定了兒童節紀念辦法,并于隔年的4月4日實施。目前,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約定俗成下,兒童節的日期保留為4月4日。


